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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问中联重科财务数据与业务信息不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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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问中联重科:财务数据与业务信息不一


今年5月27日、29日,新快报《赚钱》刊发《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澄清?中联重科印证举报材料属实核实?大客户销售数据与年报矛盾》等文。近日,中联重科再度公告,回应上述报道,并解释其去年营销、财务数据及异常高企的退货现象。公告中,中联称新快报此前掌握的举报材料并不是财务数据,但“部分”与其基层业务信息相符。


注意到,尽管中联重科公告辩称营销业务系统、财务系统为两个不同概念,但公司亦承认营销业务系统数据为财务系统中会计核算基础数据的来源之一。那被证实的一线销售造假的动机何在?两套系统数据为何打架?华中区域三大户所代理的终端客户到底是谁?同时公告对去年坏账准备计提数据的描述,亦与其年报数据存在差异。期待中联重科未来继续澄清。


1、销售涉假动机何在?


此则公告系中联5月29日澄清公告后,进一步对新快报5月27日、29日质疑其华中地区去年涉嫌销售造假进行解释,但此次出现的一个最新解释是,公司引入了“营销业务系统数据、财务系统数据”两个概念:称“销售订单”与“退货订单”属营销业务系统数据,“销售收入”和“销售退回”属财务系统的会计数据,“两者既相互区别,也相互联系”。


但对新快报以及此前其他媒体实地暗访的多个案例证实中联一线销售存造假嫌疑这一事实,公司并未澄清。新快报注意到,年初国内就有媒体报道,称获得中联与位于华东区的南京恒晟混凝土有限公司的三份销售合同,南京恒晟一高管证实,其与中联曾在一日之内签订金额达数千万元的合同,然而在实际执行中大幅“缩水”,且多项关键内容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该报道直接曝光的《产品买卖合同》,显示中联和南京恒晟在2012年10月25日签约,包括4台泵车、1台车载泵及11辆搅拌车,总金额达2380万元。南京恒晟一位高层对前去暗访的该报提供了销售发票,表示确实签订了上述合同,但实际上“只接了(中联重科)5辆搅拌车”。新快报几经辗转联系到上述报道的,其表示“报道都是客观、真实的,我们都有证据。”


在这些事实面前,既然公司特意给出新解释,营销业务数据不等同于财务数据,且称财务数据不存在造假。那么,面对公司同时又承认的“两者相互联系”,试问:媒体实地调查发现的一线销售所涉的造假行为,其动机又何在?


2、两套系统数据净额为何相差近3亿?


新快报了解到,SAP系统是大企业通常采用的数据统计系统,按常理,中联提及的营销业务系统数据、财务系统数据在SAP系统中关联度非常高,营销业务系统的数据生成为财务数据只需要“人为点一个按钮”便可自动生成,且两个数据应非常接近。换言之,如果营销业务系统数据出现变化,而财务系统却无反应,就非常不合常理了。


但中联公告称,去年华中区域(指湖南、湖北、江西)营销业务系统中,实现销售订单、退货订单分别为60.88亿元、13.64亿元,但计入财务系统的销售收入、销售退回分别为52.10亿元、2.11亿元,两组数据分别相差8.78亿元、11.53亿元。这仅是华中地区,若放之全国,这一差异理应更大。难道说,中联营销业务系统中存在着大量的垃圾数据?


更为重要的是,按其披露的营销业务系统数据计算,去年华中区域实现的销售净额应为47.24亿元,但若按财务系统数据,则同期净额为49.99亿元,两个数据相差达2.75亿元!公告更称,一笔销售交易在营销业务系统中可能形成多笔“销售订单”和“退货订单”。但即便如此,两个系统的净额应保持一致,即无论营销业务系统中存在多笔销售订单、退货订单,一笔销售交易只要真实存在,其最终的交易净额理应在两个系统中保持一致,但披露的数据却仍相差2.75亿元,如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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